摘要:5月1日起,上海市標準化菜市場等新的地方標準開始實施。新修訂的《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從標準化菜市場的建設、經營要求、食品安全、價格、衛生、計量、人員等管理要求和服務功能等方面作了規范。
中國食品安全網訊(趙永恒 記者 黃官國)隨著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活逐步恢復正常,5月1日起,上海市標準化菜市場等新的地方標準開始實施。
新修訂的《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DB31/T 344—2020)從標準化菜市場的建設、經營要求、食品安全、價格、衛生、計量、人員等管理要求和服務功能等方面作了規范。
標準化菜市場食品安全保證。根據該標準,市場內銷售的肉類產品、冷鮮禽產品應持有到達地點為菜市場地址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相應的“交易確認單”;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產品等應持有機打或電子送貨單、產地證明、結算單等作為進貨憑證;蔬菜等應持有產地證明和農藥殘留檢測報告或合格證。同時,菜市場應有專人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管理,并與上海市食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對接。
保證秤準量足。標準明確,菜市場應設置公平秤,對公平秤復秤做好記錄。非統一稱重的菜市場,應在鮮活水產品、活禽區域同時設立自助式公平秤,方便消費者計量復測。此外,標準還明確,菜市場應實行凈重秤量,不得將包裝物的重量作為商品的計價依據。
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規范、非居住物業管理服務規范、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教室照明設計規范等標準同時發布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