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公園管理辦法》(自治區政府令第104號,以下簡稱《辦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更好地貫徹和實施《辦法》,準確理解《辦法》相關規定,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對《辦法》進行如下解讀。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牢固樹立和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已深入人心。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確立了生態立區的發展戰略,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人居環境擺在了全區發展的核心位置。森林資源保護利用是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和實現生態立區的重要舉措,做好森林公園管理工作是推進森林資源管護的具體體現。
森林公園是生態建設和自然資源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區森林公園建設發展較快,現有各類森林公園37個,總面積69.5萬畝。為加強森林公園建設及管理,合理利用森林公園,發展森林旅游,亟需制訂符合我區森林公園發展實際的管理辦法,也是促進森林公園法制化建設的必然要求。該《辦法》通過明確責任和目標,加強管理和建設,強化總體規劃權威性等措施,推動我區森林公園保護和利用,實現在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弘揚傳播生態文化、開展森林旅游、助力鄉村振興和滿足公眾美好生活需求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作用。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森林公園的管理機制。
由于我區各級森林公園的經費來源、投資主體、管理體制均有不同,在對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方面,管理體制機制不相統一,有些還存在行政執法主體缺失現象,導致對公園內森林資源和設施設備的監督管理缺乏有效性。為此,《辦法》從三個層面對森林公園管理體制機制作出了規定。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職責?!掇k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森林公園建設經營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的森林公園建設目標任務?!倍橇謽I和草原部門的職責?!掇k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公園監督管理工作?!比巧止珗@經營管理單位的職責?!掇k法》規定:“森林公園經營管理機構以及利用所有或者承包、租賃的森林資源建設森林公園的單位或者個人,負責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經營和管理?!薄吧止珗@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林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做好植樹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工作?!?/p>
(二)關于森林公園的運營投入。
森林公園建設投資額度大,尤其是建成后的運營,需要有不斷的維護運轉資金予以保障。為此,《辦法》規定:“森林公園建設和保護管理資金實行多渠道籌集?!卑凑兆灾螀^人民政府提出的“要加大對市民休閑森林公園及公園內各類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性資金投入。在保持公園整體公益屬性不變的前提下,對公園內規劃的娛樂等經營性項目,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推向市場”的要求,《辦法》規定:“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森林公園,其資源保護、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經費,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薄肮膭钪С置駹I企業和個人建設經營森林公園?!薄肮膭?、支持政府投資新建的森林公園經營單位與文化旅游經營等企業聯合開發文化、旅游、娛樂項目?!?/p>
(三)關于森林公園的資源保護。
在我區各類森林公園的構成中,許多森林公園是依托自然保護區建立的,尤其是國家級森林公園。為此,為了把這部分森林公園管護好,《辦法》規定:“森林公園屬于自然保護區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管理?!薄靶陆ㄉ止珗@應當符合空間規劃關于土地利用、城鎮邊界、生態保護紅線的規定?!卑凑諊覍ι止珗@建設標準的要求,森林公園從主體功能上劃分為生態保育區、核心景觀區、一般游憩區和管理服務區。為了保護好森林公園內的森林資源,《辦法》專門規定:“在森林公園核心景觀區、生態保育區等重要景觀區內,不得從事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建設活動?!?/p>
(四)關于森林公園的總體規劃。
對于森林公園建設,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薄耙鶕镜貙嶋H情況,科學編制和嚴格執行市民休閑森林公園建設規劃,確保做到先規劃后建設。不照搬模式,不千篇一律,努力突出本地的景觀特色和人文特色。要將森林公園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道路交通規劃及綠化規劃通盤考慮、緊密銜接,做到統籌協調與分期建設相結合、休閑健身與文化娛樂相結合、綠化美化與亮化硬化相結合、功能齊全與分布合理相結合?!睘榇?,《辦法》規定:“建設森林公園,應當進行總體規劃設計。新建森林公園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新建森林公園的選址、規模和風格等,應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森林公園建設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運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