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委省政府審議通過,《甘肅省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若干措施》正式印發實施,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將進一步優化我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激發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活力,推動全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我省民營企業現狀如何?《措施》有哪些新的舉措惠及我省中小微企業?省工信廳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細解讀。
我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面臨哪些問題和挑戰
我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相對緩慢,沒有“鋪天蓋地”的數量,也缺少“頂天立地”的體量。一是規模小。從稅務登記信息看,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有各類民營企業25.16萬戶,每萬人僅擁有企業40戶。二是層次低,我省規模以上工業中小微企業多數集中在農副食品加工、能源化工、水泥建材等資源密集型、勞動力密集型的傳統行業,產品多處于產業鏈、價值鏈的中低端環節,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能力較差。三是整體實力弱。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中小微企業數量占到97%,但增加值卻只占到了22.9%。
此外,由于經濟增速放緩,中小微企業面臨著上下游企業賒購賒銷的現象,無法擴大經營。其次,中小微企業普遍存在管理不規范、自有資金不足、信用水平較低等問題,加之金融監管、考核越來越嚴格,中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不斷增加,融資貴問題依然突出。再次,有些地方、部門和企業對人才資源開發投入不足,考評導向不夠合理,人才隊伍引進難、留下難、發展難并存。另外,“放管服”改革還存在放得不徹底、管得不好、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中小微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水平還比較低。
《措施》有哪些特色亮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發展,在多次調研的基礎上,召集省直相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相關金融機構,研究討論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政策措施?!洞胧烦浞煮w現了省委省政府進一步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堅強決心,緊密結合我省中小微企業發展實際。作為省委省政府出臺的專門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主要突出了三個特色亮點:
一是聚焦企業主體,突出問題導向。突出優化環境、行政執法、融資服務、培育壯大、人才支撐等重點領域,有的放矢,讓企業有切實“獲得感”。
二是注重政策集成,創新政策舉措。緊密結合黨中央、國務院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最新決策部署,力求有突破、有創新,切實提高政策支持的精準度。
三是健全組織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各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力度;設立投訴熱線電話,開展發展環境評估,切實保障政策出得來、落下去、見實效。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措施》有30條政策措施是對國務院、相關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出臺的措施進行了細化,在此基礎上,又新提出了28條具體舉措。
新提出的28條舉措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措施》提出:開展市場準入限制專項清理,依法依規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股比結構等限制;對大中小企業一視同仁,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中小微企業參與招投標、土地競拍等;凡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單的涉企事項,需要進一步跟進的,由受理部門上門服務;違反收費規定的責任單位要退還違規收費,并對收費企業給予違規收費金額的等額賠償,對拒絕賠償的違規收費單位,依法依規追究違規收費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進一步降低涉企保證金繳納標準,推廣以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科學確定抽查頻次,實施風險分類監管,有效防止擾民擾企;要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開展柔性執法、服務型執法;要加大中小微企業產權保護,司法部門對涉案企業不得超范圍、超額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
加大財稅支持方面,《措施》提出:鼓勵中小微企業參與PPP項目建設并享受專項獎補和公共服務事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獲得國家創新創業特色載體并組織實施取得良好效果的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給予獎勵。
強化融資服務方面,《措施》提出: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披露和公示機制,搭建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提升企業信息交換共享、查詢和應用水平;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和中小微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融資,支持發行民營企業債務融資支持工具,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可轉債、綠色債券;大力推動網貸通、經營快貸、特色產業擔保貸、惠農擔保貸款、戈壁農業周轉貸等適合中小微企業自身特征的融資產品;設立省級中小微企業續貸轉貸基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續貸轉貸業務產品進行有機結合,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體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續貸轉貸服務;鼓勵和引導中小微企業開展互聯互保,建立企業、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銀行、政府風險補償基金等多方參與的風險共擔機制;設立省級產業并購基金,鼓勵中小微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并重組,實現產權多元化。
降低經營成本方面,《措施》提出: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享受直購電交易政策;對政府部門、大中企業拖欠小微企業賬款進行“限時清零”,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
加大培育力度方面,《措施》提出:重點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行業“小巨人”企業,利用現有專項資金給予支持;對首發上市、“新三板”掛牌企業和“科創板”掛牌企業,由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建立健全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產業鏈協同發展機制,促進中小企業集群發展,鼓勵工業園區建設中小企業“園中園”、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園區),建設標準化廠房,降低政府投資建設的工業標準化廠房租金;建立專利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培育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制定科技中小企業創新產品和服務推薦目錄,幫助開拓市場。
強化人才支撐方面,《措施》提出:設立人才獎勵基金,重點用于省內金融企業、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引進和培育高端人才或優秀人才團隊;將中小微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納入省級重點人才項目,并給予經費支持。
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措施》提出:出臺中小微企業“上云”鼓勵政策,鼓勵云平臺服務商用優惠折扣、服務券等形式吸引中小微企業“上云”,中小微企業通過省屬云服務平臺免費“上云”;引導和鼓勵公共服務機構提供財會、稅務、法律、資產評估、信息等符合中小微企業需求的服務和質優價廉的公益性服務,搭建“銀財稅企”等多種形式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業務獎補等形式支持各類服務機構提供社會化服務。
加強組織保障方面,《措施》提出:市、縣成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健全省、市、縣三級工作保障機制;建立主要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定點聯系中小企業工作機制;省、市、縣設立并向社會公布中小微企業營商環境投訴熱線電話,統一受理中小微企業的各類投訴,由各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解辦理;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工作,并向社會公布;統一組織開展“優秀中小企業家及中小企業”評選表彰活動,統一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