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屆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甘肅省專利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從獎項設置、獎金額度、評獎條件和評審流程等方面對《甘肅省專利獎勵試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1號,以下簡稱《試行辦法》)進行了修訂。
——獎項設置更全面,增設了專利發明人獎。根據《辦法》第三條規定,甘肅省專利獎的獎項設置為專利獎和專利發明人獎兩類。專利獎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主要是對專利項目的獎勵;專利發明人獎從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中評選產生,主要是對個人的獎勵。增設專利發明人獎能夠更好地發揮省專利獎對發明人積極從事發明創造的激勵和引導作用,營造更好的鼓勵創新的社會氛圍。
《辦法》第九條規定,甘肅省專利獎每年評選一次。專利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授獎比例為1∶4∶5,授獎項目總數不超過50項。專利發明人獎授獎名額不超過15個。
——獎勵力度加大,提高了獎金額度。根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對獲得省專利獎一、二、三等獎的專利項目,每項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2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專利發明人獎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每人給予5萬元的獎勵,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提高并明確獎金額度有利于強化政府獎勵的激勵引導作用,并便于實際執行。
——進一步完善評獎條件和申報材料。根據《辦法》第八條規定,專利發明人獎的申報人應當是本省常住居民,并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無不良社會信用信息記錄;主要發明創造活動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申報人授權專利數量多、質量高,且為專利的主要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專利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對提高產品附加值、促進相關領域技術進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具有突出貢獻?!掇k法》第十二條相應規定了申報專利發明人獎應提交的申報材料,注重評價發明人的創新意識、發明創造能力以及專利實施后取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進一步完善了評審流程?!掇k法》對甘肅省專利獎的申報、推薦、受理、初審、公示等環節進行了完善,增加了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初審環節和回避原則,評獎流程趨于更加規范合理。對申報單位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了精簡,減輕申報單位的負擔。
《試行辦法》于2015年1月14日發布,自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自評審以來,省政府專利獎獲得了社會的積極評價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高度認可,省政府專利獎對促進我省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發揮了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新修訂《辦法》的實施必將進一步促進我省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運用效益和保護水平提升,為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