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延安市積極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監管的“延安樣本”。
近日,記者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了解到,自從2021年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將延安市列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城市后,延安市積極開展創建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級推薦,按程序今年12月底完成城市創建任務向食安辦申請省級初評,2023年接受省級初評和國家驗收。
據了解,為提升城市食品安全水平,2014年國務院食安委啟動了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全省現有西安市、寶雞市創建成功并獲得命名表彰。2021年11月20日,經省食安委考核推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將延安市列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城市。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和管理辦法》,創建工作為3年1個周期,分為省級推薦、城市創建、省級初評、國家驗收4個環節。
近年來,延安市食品安全工作創新推行生產加工環節“一票通”和流通環節“一票清”制度、餐飲服務環節“三池五柜八有一整潔”標準,開展“上好最后一道菜”“凌晨五點半”和“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動,形成了食品安全監管的“延安樣本”。注重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大力發展生態綠色農業,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推行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管理,試行了農產品合格證制度,洛川、富縣兩個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實現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和追溯二維碼雙覆蓋。食用農產品定量監測和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均為100%,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連續兩年位居全省前三。黃龍縣、洛川縣、子長市被省政府命名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省級鄉鎮食品監管示范所66個,鄉鎮示范所累計達標率全省第一。食品安全工作連續兩年獲評全省A級等次。2021年4月,國務院食安委授予延安市市場監管局“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喬建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