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漳州市平和縣(花山溪流域)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推進會順利召開。據了解,平和縣將通過推行退果還糧、退果還耕、退果還林的措施,為糧食優產高產保駕護航,快速推進落實花山溪飲用水水源地綜合整治攻堅戰。
近日,筆者從漳州市平和縣召開的(花山溪流域)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推進會上獲悉,平和縣全面加快推進花山溪流域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推行退果還糧、退果還耕、退果還林舉措,快速推進落實花山溪飲用水水源地綜合整治攻堅戰。
推行退果還糧。為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持續推進“退果還糧”、高標準農田建設,平和縣制定出臺資金補貼、政策扶持等措施,如對耕保地內的蜜柚實行退果還耕還糧的,縣財政當年度給予一次性補助,鼓勵果農退果還糧,發展糧食生產,牢牢地掌握好“飯碗”。加大農技推廣力度,組織農技人員深入一線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引導種植戶優化種植結構,采取“稻稻肥”“稻稻菜”等種植模式,不斷提高耕地地力和土地產出率,增加種植戶收益,為糧食優產高產保駕護航。
推行退果還耕。在退果還耕過程中,平和縣積極探索訂單農業模式,由企業主體與農戶簽訂產銷合同,有效抵御市場價格風險,確保農民合理收益;同時,探索土地流轉模式,通過將農戶退果地塊連片流轉承包給經營大戶、企業統一管理種植,推行“稻菜輪作”“三季連作”等新模式,提高種田農戶效益。
推行退果還林。屬于商品林地類的,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財政補助、分年實施”原則,鼓勵蜜柚果園退果還林,縣里按標準給予補助;屬于生態林地類的,根據《福建省生態公益林條例》中的“禁止將生態公益林中的喬木林、灌木林改造或者變相改造成竹林、經濟林”規定,必須依法逐步實行退果還林,果農自行退果還林的,縣里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并享受生態林的相關政策;未自行退果還林的,縣里將考慮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對沿花山溪主干流兩側200米中占用生態林地種植蜜柚的必須堅決完成依法退果還林的屬地,要求摸清底數,明確具體任務,強化措施,確保完成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