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安辦、市民宗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全市宗教活動場所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宗教活動場所食品安全規范化管理工作目標,以揚州市大旻寺食堂為食品安全規范化管理試點,通過為期2個月的硬件設施改造和軟件管理提升,在全市樹立宗教活動場所食堂管理樣板。
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揚州市決定自7月份開始至今年年底,要求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切實加強食堂改造,力爭年內規模宗教活動場所食堂全部領取宗教活動場所食品經營許可證,規模較小的宗教活動場所全部取得小餐飲信息公示卡;對一次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宗教活動集體聚餐,在全國率先實行集體聚餐備案制度。
為確保宗教活動場所食品安全管理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指導意見》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食安辦負責宗教活動場所食品安全工作的協調指導,鄉鎮(街道)食安辦具體牽頭實施宗教活動集體聚餐的備案和現場指導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宗教活動場所食品經營許可、備案的受理、核查和發放工作,對其日常就餐和重大活動進行分類監管,督促宗教活動場所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民宗部門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要求開展許可備案;宗教活動場所負責完善場所食品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并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集體聚餐報備工作。
《指導意見》特別明確了宗教活動場所集體聚餐報備程序:辦餐前48小時,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必須向所屬鄉鎮(街道)食安辦進行備案登記,填寫宗教活動集體聚餐申報備案登記表;接申報備案后,當地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助理、民宗助理共同向舉辦者送達宗教活動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書;辦餐當日,所屬鄉鎮(街道)食安辦分別安排食品安全助理、民宗助理和基層市場監管部門人員三方聯合實施現場評估指導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揚州市宗教活動場所食堂年內必須全部領取食品安全管理證照,宗教節慶、法會集體聚餐必須全部實行報備和現場評估指導等制度?!吨笇б庖姟返某雠_標志著揚州市在加強宗教場所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邁上法制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