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標識嚴禁隨意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字樣,為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外公布《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意見稿》規定,食品標識中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這意味著,在各類食品的外包裝上,應該標識的信息,必須進行公開標示,但是對于不應該標識的信息,不能隨意標示,尤其是對于“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樣,更是嚴禁隨意使用。
征求意見稿之所以作出如是提醒,源于近年來一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喜歡在自己的外包裝上標注“零添加”“無添加”等字樣,以此來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青睞。然而在食品行業的人士看來,這完全是企業在耍小聰明,忽悠消費者。
按照消費者的理解,在食品中“零添加”“無添加”,指的是食品當中沒有任何添加劑,代表食品更加安全、健康。但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可以說,幾乎任何經過加工的食品當中,都含有一種或多種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是現代食品加工業得以發展壯大的前提和基礎。而問題的關鍵在于,只要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劑是合法的、適量的、安全范圍之內的,那么也就是安全的,健康的,并不會對食用者的身體健康帶來危害。站在這個角度,市場監管總局要求食品禁標“零添加”,也就具有了雙重意義:其一是規范和約束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行為,充分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其二,也是讓消費者明白,食品添加劑沒有“原罪”,并不一定是有害的,完全沒有必要談之色變,而應該用一種客觀、理性的心態去看待之。(苑廣闊)